头图

作者:刘汉卿 · 2026年7月1日

"喂,物业吗?我家马桶堵了,快来给我通一下。"

我当年在小区做物业主管的时候,这种电话一天能接十几个。每次我都说好,安排工程部的人上门。但说实话,法律规定,室内专用的上下水管道——那真不是物业的义务。

不是说物业冷血,而是很多业主以为物业=管家,什么都能干。你要是干了,业主觉得是应该的;你要是不干,业主说你"不负责任"。今天我就掰扯一下,业主经常让物业做的5件事,法律上物业完全可以拒绝。

配图1:室内管道属于业主自用

第一件事:室内水管堵了、马桶漏了,叫物业来修

这事最普遍。业主家里下水道堵了,一个电话打过来:"我在家等着,你们快点。"

法律规定,《物业管理条例》第2条说得很清楚: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才是物业的管辖范围。什么意思?你家卫生间那根管子是你自己家的,不是公共的。

举个我经历的真人真事。有次一个业主打电话说家里马桶翻水,我安排工程部师傅去了。师傅忙活了一个半小时,掏出来一堆湿巾和头发,业主在旁边站着看,一句谢谢没有。后来业主退租的时候还跟房东说"物业服务不错,连马桶都帮我通"——这哪是服务啊,这是帮忙。

✅ 物业可以这样说:"室内专属的下水管道,按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属于业主自用部分,不在物业合同范围内。不过我可以把合作疏通师傅的电话给您,大概50到80块,您自己联系他,比外面找便宜不少。"

配图2:消防通道必须拒绝

第二件事:家里漏雨了,让物业赔钱

下雨天是物业人最怕的日子。外面下大雨,业主群里下"暴雨"——这家说飘窗渗水,那家说天花板湿了。然后矛头全指向物业:"你们物业怎么管的?我这个月物业费不交了!"

等等,搞清楚事情再吵。根据民法典第942条,物业公司确实有维护公共区域的义务,包括屋面和外墙的日常养护。但如果是房屋质量问题——比如开发商当年的防水没做好、外墙保温层开裂——那是开发商的锅,物业不背。

我处理过一次:台风天,7号楼顶层业主家天花板大面积渗水。业主在群里发视频,说要起诉物业。我安排了工程部上去看了两次,拍了照片,发现是屋面防水层老化开裂——属于房屋本身的质量问题。按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和相关规定,屋面防水工程的保修期是5年(从交付之日起算),如果还在保修期内找开发商,过了保修期要用维修资金。物业的责任是申请维修资金和协调施工,不是掏钱买单。

✅ 物业可以这样说:"渗水原因我已经安排人查了,拍了照片。如果是房屋质量问题,保修期内走开发商,过保了走维修资金。物业马上启动流程,但赔钱这事,确实不在物业的职责范围内。"

第三件事:把车停在消防通道上,让物业帮忙看着别被贴条

这事听着离谱,但真有人这么说。"我就停10分钟,你帮我盯着点交警。"

消防通道是生命线。根据消防法第28条,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占用、堵塞、封闭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。物业如果默许业主在消防通道停车,出了事物业要担责。

民法典第1165条也有规定,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物业如果明知消防通道被占不去阻止,一旦发生火灾,消防车进不来——那物业就等着被告吧。

这个事上,物业不但可以拒绝,而且必须拒绝。我当年遇到这种情况,直接跟业主说:"停可以,但我要拍下你的车牌和现场照片记录在案,出了事你自己负责。"结果他自己就把车开走了。

✅ 物业可以这样说:"这个我真不能看着。消防通道被堵出了事,物业和我个人都要担责。小区西侧200米有个地面停车场,一个小时6块,我帮你指路。"

配图3:代收不是法定义务

第四件事:帮业主代收快递还送到家门口

疫情那几年物业帮业主送快递,大家都觉得挺好。结果疫情一过,很多业主把"帮忙"当成了"义务"。

"快递到了,你们帮我送到家里来。""我买了箱饮料,你们安排个人搬上来。"

按《快递暂行条例》第25条,快递应当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。物业设置快递架是方便业主,但物业没有法定责任上门派送。物业合同里也没有"送快递上门"这一条。

之前有个小区,物业免费送了半年快递,后来人手不够不送了,业主在群里骂了一个月。你说这事怪谁?就好比邻居帮你带了半年早餐,突然有一天没带,你说邻居"变了"——这不合适吧。

✅ 物业可以这样说:"物业这边确实没有送件上门的服务岗位。快递架在门卫室旁边,24小时监控覆盖,安全没问题。如果有大件,我可以借你个手推车。"

第五件事:邻居吵架或者两口子打架,让物业去"管管"

"物业快来,隔壁又在大吵,你是物业的你去管管。"

物业没有执法权。这是必须说清楚的一点。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规定,家庭纠纷、邻里纠纷属于公安机关管辖。物业可以调解,可以报警,但——不能强制介入,更不能破门而入。

有个同行跟我说过一件事:他管的小区里有一对夫妻半夜打架,业主打电话叫物业上去制止。物业经理带着保安去敲门,门开了以后男的拿着菜刀出来,问"你们想干什么"。幸好没人受伤,但物业经理当场就懵了——这活真不是物业该干的。

民法典第288条规定,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、方便生活、团结互助、公平合理的原则,正确处理相邻关系。物业能做的就是协调、调解,超出这个范围的,交给警察。

✅ 物业可以这样说:"我已经听到了,马上帮您报警。同时我安排人去楼道看看情况但不进屋,确保不升级冲突。警察大约10分钟内到。"

说白了,物业和业主的边界非常清楚:公共区域归物业,私人区域归业主。70%的物业纠纷本质上不是服务不好,而是边界没搞清楚。物业不敢说"不",业主就觉得"你该做"。

我之前也总觉得,业主提的要求我就该满足。干到第5年才想明白——合理的需求,积极回应;不合理的要求,礼貌拒绝。守住边界,不是不负责任,而是对双方都负责。

明天我想聊聊物业人的工资——项目经理到手真的还没外卖小哥多?到时候有数据有真相,你们看看就知道了。

#物业人视角 #物业法规 #业主沟通

📌 明天预告:物业人的工资条曝光——项目经理到手还没外卖小哥多?

【法律声明】本文内容仅为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开信息所作的普法与信息分享,不构成针对任何特定小区、物业公司或具体事项的法律意见或建议。文中引用的数据、案例均来自公开渠道或行业统计,不同地区、不同案情存在差异,请读者结合本地实际咨询专业意见。

本文不构成对任何物业公司的恶意攻击或诽谤,亦不鼓励任何非法聚集、暴力维权等行为。因采信本文内容采取、不采取任何行动所产生的后果,由行为人自行承担,与本文作者及发布平台无关。本平台不对任何因使用本文信息而导致的损失承担责任。

本文配图均为自行设计生成,已获合法授权。本文为作者个人观点,不代表任何机构立场。转载需授权,违者必究。

↑ 返回页首 ← 返回首页 全部文章 →